书中提出的理论框架是对文献的重大贡献。它以理查德·理查森和肯尼斯·瓦因斯关于法律和民主亚文化的研究为基础(第 7 页)。法律亚文化的核心是保护法官免受政治压力。民主亚文化则认为法官应该反映公民的偏好。克里策认为,法律亚文化和民主亚文化之间的紧张关系在州法院最为明显,因为那里的选拔机制和任期存在巨大差异(第 11 页)。这一观点贯穿全书,并与“党派政治”和“良好政府”的辩论相联系。这是一个评估改革努力的巧妙框架。通过研究,克里策确定了改革努力的四大动力:政治重新调整/错位、丑闻、诉讼和法院现代化。全书通过案例研究对这四个驱动因素进行了说明。克里策对 32 项改革努力中的党派偏见进行了系统的分类,并表明党派偏见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了变化(第 351 页)。2000 年之前,党派偏见的作用很小,但在 1999 年之后显着增加。本书的另一个主要贡献是克里策超越了简单地讨论选拔制度类型。他还考虑了影响各州司法选拔的其他规则。例如,提名委员会的变化和选举时间是其他一些研究较少的主题。除了考虑改革努力的丰富理论框架和全面的案例研究之外,克里策还彻底讨论了各州司法选拔的历史,这使得本书适合广大读者。这本书是一项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就,是对州法院文献的宝贵贡献。它为司法改革讨论提供了信息,并有效地展示了改革努力的驱动因素和面临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