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中的某些陈述(纯历史信息除外)包括估计、预测、与业务计划、目标和预期经营业绩有关的陈述以及这些陈述所依据的假设,均属于联邦证券法所定义的“前瞻性陈述”,包括经修订的 1933 年《证券法》第 27A 条和经修订的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21E 条。在此背景下,前瞻性陈述通常涉及预期的未来业务和财务表现、财务状况和其他事项,并且通常包含诸如“预期”、“相信”、“估计”、“期望”、“打算”、“可能”、“机会”、“展望”、“计划”、“项目”、“寻求”、“应该”、“战略”、“目标”、“将”、“将是”、“将继续”、“可能导致”、“将”等词语和类似表达,以及这些词语的变体或否定形式。前瞻性陈述基于当前预期和假设,受风险和不确定性影响,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前瞻性陈述大不相同。陶氏公司不承担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还是其他原因,除非证券和其他适用法律要求。除非另有明确说明,“陶氏”或“公司”是指陶氏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