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准取自埃及过去的三部宪法(1923 年、1954 年和 1971 年),以及妇女在制定宪法和有关其地位的条款中的表现。1971 年宪法是三部宪法中最好的一部。2- 标准取自埃及批准的国际协议和公约,其中最重要的是《世界人权宣言》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这些公约要求确立完全平等的原则。为了履行其国际承诺,政府必须在起草宪法时参考这些公约,以保证性别平等,并防止后续立法偏离这些原则。3- 标准取自巴西、南非和土耳其的经验,这些国家拥有理想的性别敏感宪法,并且经历了与埃及正在经历的民主转型过程。 4- 向制宪会议提交的提案,特别是埃及女权联盟和埃及女权组织联盟提交的题为“权利和自由平等”的提案。该提案详细阐述了新宪法中本应规定的妇女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