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 “公共信息”是指由政府机构或为政府机构编写、制作、收集、汇编或维护的信息,包括政府机构个人官员或雇员在处理德州交通部官方业务时持有的信息。这包括承包商和顾问持有的信息,以及德州交通部拥有的信息,德州交通部有权访问这些信息,或花费公共资金编写、制作、收集、汇编或维护这些信息。公共信息包括在任何设备上创建、传输、接收或维护的任何电子通信,只要该通信与处理官方业务有关。公共信息可以存储在任何介质中,可以以书籍、文件、信件、文档、电子邮件、互联网帖子、短信、即时消息、打印件、照片、地图、图纸以及音频和视频记录等形式存在。公共信息不包括有形物品,例如计算机或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