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1.0

在 2015 年东南亚国家联盟 (ASEAN) 能源部长会议上,东盟国家宣布同意到 2025 年将碳排放量减少 20% (Fadzell,2015)。这一目标是为次年在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制定的,各东盟国家在会上承诺了不同程度的减排。例如,以一切照旧为基准,印度尼西亚自愿承诺在国际支持下将其排放量减少 26%,最高减少 41%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16)。菲律宾采用类似基准,承诺到 2030 年将排放量减少 70%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15)。随着该地区电力需求的加速增长,东盟成员国正在将可再生能源作为可持续发展、清洁空气和减少碳排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2018)。印尼和菲律宾都公开承认这些是重要的政策目标,两国在 2000 年代后期开始探索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增长的方法。具体来说,他们开始以采用上网电价 (FIT) 计划为目标,即政府向独立电力生产商 (IPP) 支付固定且通常高于市场价格以购买可再生能源(这些协议在印尼为 20 至 30 年,在菲律宾至少为 20 年)。太阳能、风能、生物质气化和水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初始资本成本通常高于煤炭等化石燃料,因此,上网电价历来被视为吸引新兴可再生能源行业投资的重要机制。印尼于 2011 年开始使用上网电价来瞄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菲律宾于 2012 年效仿。到 2013 年,两国都推出了太阳能、生物质、风能和水力发电的上网电价。如图 1 所示,2013 年两国采用的上网电价分别为

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的上网电价和可再生能源政策

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的上网电价和可再生能源政策PDF文件第1页

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的上网电价和可再生能源政策PDF文件第2页

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的上网电价和可再生能源政策PDF文件第3页

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的上网电价和可再生能源政策PDF文件第4页

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的上网电价和可再生能源政策PDF文件第5页

相关文件推荐

2024 年
¥6.0
2023 年
¥4.0
2019 年
¥2.0
2022 年
¥1.0
2024 年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