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报告路线支持内部审计在履行职责时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A. M&G plc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BAC) 负责对 GCA 进行绩效评估、任命或免职,同时考虑 GCA 的独立性、客观性和任期以及首席执行官的观点。如果 GCA 的任期超过七年,BAC 应每年明确讨论主席对 GCA 独立性和客观性的评估;B. GCA 与 BAC 主席有职能报告路线,与集团首席执行官有行政报告路线。GCA 可直接联系董事会主席和 BAC 主席,并将定期在没有管理层在场的情况下与 BAC 私下会面。GCA 还可以出席集团执行委员会 (GEC) 的全部或部分会议以及任何其他关键管理决策论坛,以了解业务战略、关键业务问题和决策,并在适当情况下调整内部审计优先事项; C. GCA 向 BAC 和业务领域审计委员会报告所有审计相关事项,并定期评估和报告该职能的职责、独立性、客观性、权限、责任和技术经验是否持续充分,以使其能够实现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