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法案要求纽约警察局在使用任何新监控技术前至少 90 天公开提出 IUP。然后,公众有 45 天的时间向警察局长提交关于拟议 IUP 的意见,警察局长随后必须在公众意见征询期结束后 45 天内考虑公众意见并发布最终 IUP。当纽约警察局寻求获得或获得现有监控技术的增强功能或将此类技术用于 IUP 中未披露的目的或方式时,POST 法案要求纽约警察局提供现有 IUP 的附录,描述增强功能或其他用途。POST 法案进一步要求 DOI 准备监控技术 IUP 的年度审计,以:(1) 评估纽约警察局是否遵守适用 IUP 的条款;(2) 描述任何已知或合理怀疑的违反 IUP 的行为;(3) 发布与修订任何 IUP 相关的建议(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