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 由健康专业人员记录的完整用药史的住院患者百分比(%)。1B 记录了由第二个来源确认的用药史的住院患者百分比(%)。1C 记录了协调好的药物清单的住院患者百分比(%)。1D 记录了所有三个入院步骤(1A、1B 和 1C)的药物协调的住院患者百分比(%)。1E 在周末或公共假期之前或期间入院的患者百分比(%)。1 在入院后的下一个日历日之前记录了入院时所有药物协调步骤的住院患者百分比(1A+1B+1C 由 ENCD 完成)。(或)如果 ENCD 未记录入院时所有三个药物协调步骤;5A 在入院后 48 小时内记录了入院时所有药物协调步骤的住院患者百分比(%)。 5B 入院后 48 至 72 小时内完成入院时所有药物核对步骤的住院患者百分比 (%)。5C 入院后 72 小时完成入院时所有药物核对步骤的住院患者百分比 (%)。5D 入院时未完成入院时所有药物核对步骤的住院患者百分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