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文件中对 EPCA 的所有引用均指经《2020 年能源法案》(Pub. L. 116-260,2020 年 12 月 27 日)修订的法规,该法规反映了影响 EPCA A 部分和 A-1 部分的最新法定修订。2 出于编辑原因,在美国法典编纂时,B 部分被重新指定为 A 部分。3 出于编辑原因,在美国法典编纂时,C 部分被重新指定为 A-1 部分。虽然 EPCA 在 A 部分和 A-1 部分都包含有关配电变压器的规定,但为了管理方便,DOE 已在 10 CFR 第 431 部分《某些商业和工业设备的能源效率计划》中制定了配电变压器的测试程序和标准。DOE 在本文件中通常将配电变压器称为“涵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