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未提供已完全接种疫苗证明或有效医疗豁免的现有养老院员工,将从 2022 年 4 月 1 日起无薪无福利休假,最长两个 (2) 个月(适用于有资格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接种第三剂疫苗的人)。对于那些有资格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之后接种第三剂疫苗的人,他们必须在符合条件后 30 天内提供已接种第三剂疫苗的证明,否则将从符合条件后第 31 天开始无薪无福利休假,最长两个 (2) 个月。根据 NACI 指南,如果员工在接种加强针之前感染 COVID-19,则将从感染之日起延长 3 个月。如果员工在符合资格后 30 天内未提供已接种第三剂疫苗的证明,则将从符合资格后的第 31 天开始,无薪无福利休假,最长为两个 (2) 个月。在上述无薪休假期间,员工将无资格享受假期或病假。如果在两个 (2) 个月的休假结束时,未提供完全接种疫苗的证明或有效的医疗豁免,则将因故终止雇佣关系。如果员工在这两个 (2) 个月的无薪休假期间提供完全接种疫苗的证明,则一旦家庭获得完全接种疫苗的证明,他们将有资格重返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