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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对于同时参考功率≥100kW且<250kW的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系统中必须提供有功功率限制。最初可以省去安装用于限制有功功率的远程控制装置。 Energie- und Wasserversorgung Hamm GmbH 可随时提出此要求,并且必须在合理的实施期内进行改造。对于同时参考功率≥250kW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需要安装限制有功功率的远程控制装置,并且必须由系统运营商自费安装。计划充电装置的连接通常必须符合 VDE-AR-N 4110:2018-11“客户系统连接到中压网络及其运行的技术规则(TAR-中压)”。此外,还必须考虑以下补充内容。系统必须配备充电设备上的有源功率控制,以及交接点可访问区域中的远程控制网关。如有必要,网络运营商 (Energie- und Wasserversorgung Hamm GmbH) 通过远程控制网关指定以 100%-60%-30%-0% 的步长减少功率。还必须通过网关提供当前功耗。网络运营商提供的信号必须通过用户自己的远程控制系统影响充电设备的有功功率限制。为此,必须从转运站的远程控制站建立相应的数据连接,以设置有功功率限制。 1.1 必要的远程控制技术或网关(包括传输技术)由工厂运营商根据 EWV Hamm 的技术规格从认可的制造商处采购。远程控制装置的参数化可以从 EWV Hamm 订购(需付费)。如果您希望自己进行参数化,则必须尽早与我们达成一致。 EWV Hamm 的远程控制连接和所有与客户系统接口仍处于规划阶段。

同时参考功率≥100kW的充电设备的充电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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