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的研究表明,现在或在不久的将来可以构建有意识的AI系统。有意识的AI系统可以说是道德上的考虑;可能是,可以创建大量有意识的系统并造成受苦的系统或AI生成的字符越来越有意识,从而提出了有关其道德地位的辩论。参与人工智能研究的组织必须建立原则和政策,以指导围绕AI意识的发展和公共交流。即使组织选择不直接研究AI意识,它仍然需要制定政策,因为那些开发高级AI系统的人会在无意中创造有意识的实体。负责任的研究和部署实践对于解决这种可能性至关重要。我们提出了五个负责任研究的原则,并认为研究组织应在这些方面对原则做出自愿,公开承诺。我们的原则涉及研究目标和程序,知识共享和公共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