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优惠票价计划通过1985年的《运输法》和2000年《运输法》(随后由2007年的特许巴士旅行法案修改)列入了立法。理事会有法定义务向合法的通行证持有人提供免费的公共汽车旅行至法定最低水平。公共交通运营商将获得预付款的赔偿,并根据根据运输部(DFT)建立的标准运营国家计划而产生的任何净额外费用。理事会发布了特许票价草案计划,包括2024年11月3日现有的非法定当地增强功能(为了满足向公交车运营商的法定通知要求)。本报告的目的是让内阁批准最终计划,该计划将从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