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港:联邦法律(31 U.S.C. 5318(g)(3))为金融机构提供全面保护,使其免于承担民事责任,无论这些报告是根据监管要求还是自愿提交的,它们都向有关当局提交了所有可疑交易报告,包括支持文件。具体而言,法律规定,披露任何可能违反法律或法规的行为(包括与准备可疑活动报告有关的行为)的金融机构及其董事、高管、员工和代理人“不得根据美国的任何法律或法规、任何州或任何州的政治分支的任何宪法、法律或法规,或根据任何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包括任何仲裁协议)对任何人承担此类披露责任,也不得因未能向披露对象或披露中指明的任何其他人提供此类披露通知而承担责任。” SAR 的保密性:金融犯罪执法局可疑活动报告 (FinCEN SAR) 以及任何可揭示金融犯罪执法局 SAR 存在的信息(统称为“SAR 信息”)均为机密信息,除 31 U.S.C. 5318(g)(2) 和金融犯罪执法局法规(31 CFR 第 X 章)规定外,不得披露。SAR 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