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履行或协助进行堕胎的医生,护士或其他人,由于这种拒绝,被解雇,暂停,暂停,降级或以其他方式受到医院,医疗保健设施,公司,协会,协会,专业协会,公司,公司或教育机构的影响,或者是由医疗机构或其他人与医生或其他人相关的人,或者是由医院,专业协会,公司或其他人与责任相关的,或者是由责任或其他人与责任相关的。被雇用的拒绝的理由也不构成损失医师,护士或其他人的任何特权或豁免权的理由,也不可以提交堕胎或授予其同意书的授予,并具有获得任何公共福利的先决条件。[RR 2021,c。 2,pt。b,§95(c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