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则要求公司进行“合理的原籍国”询问,以确定在制造或制造合同中使用的冲突矿物是源自刚果民主共和国或毗邻的国家或来自废料或回收的来源。如果任何起源或可能起源于DRC或毗邻国家的冲突矿物质(1),并且(2)没有来或可能没有来自废料或回收的来源,公司将必须进行额外的供应链的尽职调查,并确定这些冲突矿物是“无DRC冲突”(即无需直接或独立的国家或那些国家或独立范围或那些国家 /地区)。有关此规则的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sec.gov/news/press/2012/2012-1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