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工具(“命令”)是由《城镇和国家规划法》第30、31和275条(苏格兰)法案(苏格兰)法令赋予的权力。该仪器受到负过程。命令修改了1992年的城镇和国家规划(一般允许开发)(苏格兰)命令(“ GPDO”)。GPDO授予规定开发类型的规划许可,这意味着可以进行开发,而无需计划申请,必须将计划申请提交并授予规划机构。根据GPDO获得的计划许可的这些赠款称为允许的开发权(“ PDR”)。PDR通常受到特定条件和局限性,以保护便利性并控制其允许的开发影响。该命令作出的修正案构成了苏格兰政府分阶段计划的一部分,以审查和扩展苏格兰的PDR。该顺序与该审查计划的第3阶段有关。1。策略目标1.1。苏格兰政府正在对PDR进行审查,作为其更广泛计划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