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b.21委员会作为公证人 - 资格 - 没有免疫力或利益。1。根据第2小节的资格,可以向国务卿作为公证人适用。申请人应遵守并提供国务卿规定的规则要求的信息,并向国务卿支付30美元的申请费。根据第4条任命为公证人的人不受本款征收的费用。2。委员会作为公证人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至少十八岁。b。成为美国的公民或永久法律居民。c。在该州成为居民或拥有就业或实践的地方。d。能够读写英语。e。根据第9B.23条,不被取消参加委员会的资格。3。在签发委员会作为公证人之前,委员会的申请人应执行任职并将其提交给国务卿。4。国务卿应应要求任命大会成员为公证人,并可以撤销事业的任命。b。国务卿可以任命一个或多个国家机构的雇员为公证人,以根据国务卿确定的条件执行与其立场相关的公证行为。5。6。大会成员的公证公众任期是会员任期。本段中使用的“国家机构”是指任何行政,司法或立法部门,委员会,董事会,机构,部门,局,办公室,办公室,机构或州政府的其他实体。,如果该人的工作地点或业务位于爱荷华州,国务卿可以任命为与爱荷华州接壤的国家的公证人。如果与爱荷华州接壤的州居民的公证人停止在爱荷华州工作或维持营业地点,则公证委员会将到期。在遵守本条的情况下,国务卿应向申请人签发委员会作为公证人三年。是一个与爱荷华州接壤的国家居民的公证官员的任期,其在爱荷华州的工作或商业地点是一年。公证公众的任期是,该公证人是指定按照第4小节规定的指定任命的国家机构的雇员,应在就业结束时终止。7。担任公证公众的委员会授权公证公众执行公证行为。该委员会没有为公证人提供该州法律赋予公职人员或雇员的任何豁免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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