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最后一天(您的退休金基于)是在2004年7月1日之前。- 在1988年1月开始的期间,您对60个月或更长时间的收入缴纳了社会保障税,并以福利权利的第一个月结束。- 您申请并有权在2004年4月1日之前获得配偶或幸存的配偶的福利。(注意:您可以随时在社会保障上工作的最后一天)。•在1982年12月之前收到或有资格获得政府养老金,并满足了1977年1月对社会保障配偶福利的所有要求。•在1983年7月1日之前收到或有资格获得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的养老金,并得到您配偶的一半支持。注意:公务员抵消雇员是联邦雇员,在1983年12月31日之后重新雇用了365天以上的服务,并进行了5年的CSR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