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于2015年在计量经济学会第11届世界议会大会上发表了Walras-Bowley演讲。该论文的此版本是NBER工作文件30338和CEPR讨论论文17522的稍作修订。作者的作品分别是国际经济学研究所,NBER和CEPR;以及耶鲁大学和NBER。对有用的评论,作者要感谢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波士顿大学,纽约大学,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斯坦福大学,斯坦福大学,科罗拉多大学,科罗拉多大学奥斯陆博尔德大学,奥斯陆,奥斯陆,多伦多大学,华盛顿大学,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大学和耶鲁大学和耶鲁大学和耶鲁大学的经济学社会,第三次经济学协会,第三次经济学协会,第三次经济学, IDC(以色列),“气候变化宏观和微观经济学”的总经济学和金融实验室,2017年中国经济研究中心,2018年UC Berkeley的夏季夏季研究所,2018年UC伯克利先进的气候经济学提前研讨会,IFO研究所在非元素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工作室,“气候变化”,“宏观经济学”的工作室。气候,” 2019年韩国经济评论国际会议和智利中央银行XXVI年度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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