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民航指导材料由以下部分组成,定义如下:标准:通常以“必须”或“必须”等字眼开头,是指对物理特性、配置、性能、人员或程序的任何规范,对于空中航行的安全或规律性,统一应用是必要的,运营商必须遵守这些规范。如果无法遵守,则必须通知民航局。建议措施:通常以“应该”或“可以”等字眼开头,是指对物理特性、配置、性能、人员或程序的任何规范,对于空中航行的安全、规律性或效率,统一应用是可取的,运营商将尽力遵守这些规范。附录:为方便起见,材料单独分组,但构成民航局规定的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一部分。定义:标准和建议做法中使用的术语,它们不具有公认的字典含义,因此并非自明之意。定义不具有独立地位,但对于使用该术语的每个标准和建议做法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因为术语含义的改变会影响规范。表格和图片:这些内容补充或说明了标准或建议做法,并在其中引用,构成相关标准或建议做法的一部分,并具有相同的地位。注释:在适当的情况下,注释包含在正文中,提供与相关标准或建议做法有关的事实信息或参考资料,但不构成标准或建议做法的一部分;附件:标准和建议做法的补充材料或作为其应用指南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