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本文所载历史信息外,本演示文稿中所述的事项均为 1995 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安全港”条款所界定的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明示和暗示的陈述:公司抓住市场机遇的能力;公司是否以及何时能够执行其增长计划;公司是否能够及时或完全成功完成收购 Holding Sinergise d.o.o. 业务的协议。;战略收购的成功整合和潜在收益的能力;其他客户协议或合作伙伴关系的成功和收益;公司是否能够成功建造或部署其卫星,包括正在开发的新卫星;公司是否能够继续扩大其组织和经营业绩;公司将如何执行其合作伙伴关系和合同,以及公司的合作伙伴和客户将如何利用公司的数据;以及公司的财务前景。“预期”、“估计”、“项目”、“预算”、“预测”、“预期”、“打算”、“计划”、“寻求”、“可能”、“将”、“可以”、“应该”、“会”、“相信”、“预测”、“潜在”、“战略”、“机会”、“目标”、“继续”等词语及其类似表达或其否定形式,或关于战略、计划、目标、意图、估计、预测、展望、假设或目标的讨论,旨在识别此类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基于公司管理层的信念以及他们做出的假设和当前可用的信息。由于此类陈述基于对未来财务和运营结果的预期,而非事实陈述,因此实际结果可能与预测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可从公司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获取每份文件的副本。所有前瞻性陈述仅反映公司截至本陈述之日的信念和假设。公司不承担更新前瞻性陈述以反映未来事件或情况的义务。公司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的年度业绩不一定代表其未来任何期间的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