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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决原因宣誓书列出了犯罪制止者提供的线索,即住所内有人种植大麻,以此作为签发搜查令的可决原因支持依据。但是,犯罪制止者提供的线索未经核实,且来自未知个人而非合格的机密线人。此外,没有证据表明犯罪制止者提供的线索与房屋监视结果相符。宣誓书中包含的唯一其他证据是窗帘关闭,空调机组持续运行且未循环使用。这些信息从整体上看,根本不表明存在任何更广泛的犯罪活动,例如被告家中种植大麻。因此,本法院得出结论,不存在独立且合法获得的证据

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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