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摘要 2016 年 9 月 27 日,该州通过了两项新法案,修订了《政府法典》中有关附属住宅单元或 ADU 的内容(第 65852.2 节)。新法案要求地方司法管辖区为业主提供便利,方便他们建造第二套住宅单元,即州法规中称为 ADU 的住宅单元。这些法案,即参议院法案 (SB) 1069 和议会法案 (AB) 2299,于 2017 年 1 月 1 日生效。除非地方司法管辖区采用与《政府法典》新规定一致的 ADU 条例,否则地方司法管辖区必须遵守新的州标准,不得进行修改。立法机关还通过了一项法案 AB 2406,允许地方司法管辖区选择通过针对小型附属住宅单元 (JADU) 的法令,这些单元的面积不超过 500 平方英尺,通常是单户住宅中的卧室,并且必须完全位于现有结构内。根据州法律,工作人员起草了对普莱森顿市政法规 (PMC) 的修正案,以解决 ADU 和增加 JADU 的问题。对 PMC 的修正案需要规划委员会审查并向市议会提出建议。因此,修正案草案已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和提出建议。背景 ADU 和 JADU 附属住宅单元/ADU,也称为老奶奶公寓、姻亲单元和第二住宅单元,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有益的住房形式,前提是它们是合法建造的并且符合适用标准。ADU 有利于:为家庭成员或年迈的亲属提供现场独立生活空间;为护理人员提供方便的居住场所;为较少的人提供居住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