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所涉及的项目是国家合作公路研究计划的一部分,由公路研究委员会实施,并经国家研究委员会理事会批准,该理事会代表国家科学院。此项批准反映了理事会的判断,即有关计划具有国家重要性,并且符合国家研究委员会的目的和资源。选定负责监督该项目和审查本报告的咨询委员会成员,是经过公认学术能力评估并充分考虑了适合该项目的学科平衡后选定的。所表达或暗示的意见和结论均为进行研究的研究机构的意见和结论,尽管咨询委员会已接受这些意见和结论,但它们不一定代表公路研究委员会、国家研究委员会、国家科学院或计划赞助商的意见和结论。每份报告均按照美国国家科学院报告审查委员会制定和监督的程序进行审查和处理。报告的分发由科学院院长在审查过程圆满完成后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