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5.0

入籍由内政大臣酌情决定。根据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6 条,如果他们认为合适,他们可以向已成年并具有行为能力的人颁发入籍证书,前提是他们确信该人符合该法附表 1 中规定的要求。因此,他们可以拒绝向符合这些要求的人颁发证书,但不能向不符合这些要求的人颁发证书。特别是,如果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但授予公民身份不符合公众利益,内政大臣可以拒绝颁发证书。例如,他们可能决定拒绝一项申请,因为批准该申请可能会对国际关系产生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应向内政大臣提交意见,包括 FCDO 部长的建议。本部分介绍申请人入籍英国公民必须满足的具体要求。有关费用、宣誓和承诺以及生物识别登记的一般要求在跨领域指导中涵盖。个人必须满足的要求根据其是否与英国公民结婚或建立民事伴侣关系而略有不同。如果他们与英国公民结婚或建立民事伴侣关系,他们必须满足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6(2) 条的要求,任何其他人都必须满足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6(1) 条的要求。第 6(1) 条申请:申请人未与英国公民结婚或建立民事伴侣关系

国籍政策:通过自由裁量权

国籍政策:通过自由裁量权PDF文件第1页

国籍政策:通过自由裁量权PDF文件第2页

国籍政策:通过自由裁量权PDF文件第3页

国籍政策:通过自由裁量权PDF文件第4页

国籍政策:通过自由裁量权PDF文件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