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3.0

20 世纪 50 年代空气质量立法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到城市雾霾的影响。由于早期的立法控制,英国不再出现高浓度的烟雾和二氧化硫,重点已转移到地方当局内的问题区域。1995 年《环境法》第四部分要求英国所有地方当局审查和评估其所在地区的空气质量,而《2000 年空气质量(英格兰)条例》为空气污染物设定了国家目标。如果任何标准超标或不太可能在规定日期之前达到,则应将该区域指定为空气质量管理区 (AQMA),并制定行动计划以解决超标问题。

2020-2026 年空气质量和交通行动计划

2020-2026 年空气质量和交通行动计划PDF文件第1页

2020-2026 年空气质量和交通行动计划PDF文件第2页

2020-2026 年空气质量和交通行动计划PDF文件第3页

2020-2026 年空气质量和交通行动计划PDF文件第4页

2020-2026 年空气质量和交通行动计划PDF文件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