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家共识标准一样,能源部技术标准计划也期望其标准得到普遍自愿应用。标准的存在并不强制要求其使用。有时,标准由当地设计工程组织或赞助组织自愿应用。有时,标准由上级机构或监管机构强制执行,因此该标准成为强制性标准。无论标准是自愿应用还是强制应用,区分标准中包含的要求与其建议都是非常必要的。这种区分是通过谨慎使用术语“必须”来指定要求和“应该”来指定标准中的建议来实现的。然后,通过遵守标准的要求和考虑其建议来实现对标准的遵守。本标准不要求为特定设施的特定系统开发 SDD,也不要求此类 SDD 必须遵守本标准。遵守本标准的前提条件不是必须考虑本标准的简介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