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保留 18/36 号跑道的延伸部分被视为战略上的明智之举,但本总体规划和之前的 2004-2014 年总体规划建议,跑道延伸部分不应使跑道总长度超过 1800 米。将跑道长度限制在 1800 米或以下的主要原因是确保跑道不会从 3 级跑道变为 4 级跑道,因为这会引发许多其他变化,包括将整个跑道加宽至 45 米(成本高昂)并改变障碍物限制面 (OLS) 的特性。对 OLS 的重要变化包括将进近面的坡度降低至 2%,并将进近面的起始处加宽至 300 米。没有必要建造长度超过 1800 米的跑道,因为这个长度可以满足在可预见的未来预计运行的所有飞机的需求,包括中型 RPT 喷气式飞机的有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