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 年 12 月 29 日陆军部特别条例第 42 号第 1 次修改第 36 段规定,“坦克部队大衣领子上的徽章将是一辆常规坦克,高 1 英寸,底部印有军团编号”。批准的设计是一辆法国坦克的正面图。1917 年批准的徽章并没有受到好评,根据 1918 年 5 月 7 日陆军条例第 42 号第 2 次修改,坦克兵团宣布了一种新设计。新设计展示了 Mark VIII 坦克的侧面图,上方是两条喷火的龙,龙的头部上方是花环。1921 年 3 月 16 日陆军部第 72 号通函取消了坦克兵团的徽章。坦克兵团被废除后,从 1921 年 10 月到 1923 年 2 月,分配给步兵的坦克手被授权使用此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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