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或原文请订阅后点击阅览
第108部分对无人机和GA安全的影响
第108部分提案提出了有关通行权,便携式EC设备和试点职责的问题。
来源:AVweb今年夏天在联合FAA和TSA提案下宣布,第108部分可以通过为超越视觉线(BVLOS)无人机操作打开大门来重塑低空空域。该规则现在在公开评论阶段,标志着第107部分的重大偏见,并向无人和载人社区提出了有关飞机如何安全地分享400英尺以下的天空的问题。
建议 bvlos是对载人飞行员的讨论的核心:谁有通行权,无人机和乘员飞机将如何避开彼此,并且可以便携式电子吊销设备为没有ADS-B熄灭的飞机提供桥梁。
从第107部分到第108部分
FAA在2016年推出了第107部分,以建立一个小型UAS商业运营框架。这些规则严格限制了无人机可以飞行的何处,尤其是将飞机保持在操作员的视觉线上。该框架实现了数千次房地产调查,建筑检查和基础设施检查,但也限制了平民无人机可以实现的目标。
第108部分提议超越这些限制。通过为自主和远程操作创建监管结构,FAA旨在启用可扩展的无人机使用,例如长期线性检查,紧急响应,货物交付和基于码头的部署。
我最近与Uavionix首席商务官员克里斯蒂安·拉姆西(Christian Ramsey)坐下来,他说第108部分代表了无人机使用的许多其他机会,包括基于码头的部署,管道和电力线检查以及包装交付。他还指出,该规则将责任从单个飞行员转移到运营组织,该组织必须确保培训,设备标准和系统级安全。
规则制定过程
400英尺以下的通行权
为什么对载人航空界重要?
拉姆西说,辩论以检测能力为中心。
他补充说,非ADS-B替代方案(例如雷达或相机)受到限制。
有限使用国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