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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化法律结构中的大麻政策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法官路易斯·布兰迪斯 (Louis Brandeis) 1932 年所写的那样,我总体上赞成将美国政府视为“民主实验室”的概念。总的想法是,在美国宪法和联邦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各州应该能够试验政策和计划。希望……继续阅读碎片化法律结构中的大麻政策碎片化法律结构中的大麻政策后首次出现在《对话经济学家》上。
来源:对话经济学家正如美国最高法院法官路易斯·布兰迪斯 (Louis Brandeis) 1932 年所写的那样,我总体上赞成将美国政府视为“民主实验室”的概念。总的想法是,在美国宪法和联邦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各州应该能够试验政策和计划。当然,我们希望政策能够更加适应每个州人民的偏好,并且明显成功的实验将会推广,而明显失败的实验将会收缩。但美国对大麻的政策一团糟,并且可能会造成健康问题。 Symone T. Griffith、Marisa L. Kreider 和 Maxwell C. K. Leung 在“大麻政策和产品安全的协调方法”(科学与技术问题,2025 年秋季)中探讨了该主题。作者解释:
美国最高法院法官 Louis Brandeis 于 1932 年回信 Symone T. Griffith、Marisa L. Kreider 和 Maxwell C. K. Leung 在“大麻政策和产品安全的协调方法”中探讨了该主题 科学技术问题经过几十年倡导者在州一级的积极行动,现在 40 个州、四个地区和哥伦比亚特区的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购买医用大麻。然而,在联邦一级,大麻仍被列为附表一物质。与LSD、摇头丸、甲喹酮、仙人掌、海洛因和其他物质一样,大麻被联邦认为没有公认的医疗用途,而且滥用的可能性很高。此外,各州法规的变化决定了患者有资格获得医用大麻的条件。 图 1 显示了 2019 年至 2025 年大麻合法化的扩大以及将 PD、癌症、疼痛和焦虑纳入合格状况 (QC) 清单。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合法获得娱乐和医用大麻,联邦政策和患者护理之间不一致的影响正在加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