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针对国家的意外案件

如果霍布斯关于人性的看法是正确的,那么他关于国家作为解决方案的看法就是错误的。讽刺的是,他支持国家的关键论点实际上也是反对国家的关键理由。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托马斯·霍布斯 (Thomas Hobbes) 在 1651 年出版的著作《利维坦》(Leviathan) 中经常被视为现代世俗民族国家的知识分子创始人之一。在 Creveld 的《国家的兴衰》(第 179 页;霍普也引用过)中,有人认为,

利维坦 国家的兴衰 引用
霍布斯发明了“国家”,这一点值得称赞。 。 。作为一个抽象实体,与主权者(据说“拥有”它)和被统治者分开,被统治者通过他们之间的契约将他们的权利转让给他。 。 。 。霍布斯的主权比霍布斯的主权强大得多。 。自古代晚期以来的任何西方统治者。

虽然霍布斯可以说与马基雅维利、博丹和其他人一样臭名昭著,但他是第一个系统地阐明和捍卫对特定领土拥有绝对权力的单一主权政府权威这一概念的西方主要思想家。霍布斯独特地认为,国家应该在特定地理领土上垄断强制和安全规定。此外,霍布斯没有诉诸神权或传统,而是试图通过诉诸理性和社会契约来证明他的国家的合理性。霍布斯将焦点从统治者(国王)转移到国家结构——代表所有公民的法人团体“利维坦”。

统治者的人 状态结构 法人团体

不管你喜欢与否,霍布斯的民族国家概念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一直是现代人思考政府时的默认范式和背景。如果没有读过霍布斯的著作,人们就会不知不觉地重复他对国家的假设、预设、担忧和论证。然而,通过一些简单的逻辑并使用霍布斯自己的预设,我们可以看到霍布斯提出的解决方案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使用霍布斯自己的预设

霍布斯对国家的主要论点

写了 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 任何人都不可能有安全感 强调 结束 控制他人 被他人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