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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服务的增值税:拆除充值和分配的成本
数字服务在当今快节奏的世界中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对于企业,尽管这些技术经常需要大量投资,但公司越来越多地依靠基于云的工具或企业软件来提高效率并有助于数据驱动的决策。跨国公司(MNC)经常通过其母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与数字服务提供商(DSP)签约[…]
来源:《BusinessWorld》_经济数字服务在当今快节奏的世界中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对于企业,尽管这些技术经常需要大量投资,但公司越来越多地依靠基于云的工具或企业软件来提高效率并有助于数据驱动的决策。跨国公司(MNCS)经常通过其母公司或区域总部与数字服务提供商(DSP)签约,并分配或为基于消费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分配或补偿相应的费用,包括菲律宾。这利用购买力来确保更好的交易,降低成本并保持该小组的所有成员,甚至在其他国家 /地区的成员中保持一致的服务质量。
fi与第12023号共和国法案的签署或《数字服务的增值税》,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NDSP)为菲律宾消费者提供的数字服务现在遭受12%的增值税。 “数字服务”定义为使用信息技术以及服务供应基本上自动化的任何服务。
尽管仍在进行有关“通过互联网提供的”和“本质上是自动化”的确切资格的讨论,但法律的意图是明确的 - 无论服务提供商的住所如何,在菲律宾消费的数字服务都会占12%的增值税。但是,当这些服务通过成本分配或从非居民父母或关联公司充电时,可能会出现问题。当菲律宾实体不是NDSP的直接承包方时,而是仅承担其最初由其非居民父母或会员支付的成本份额时,增值税是否仍然适用?更重要的是,哪些外国实体将被报告为实际NDSP,并承担注册和报告增值税的义务?
c建议。+63(2)8845-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