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进法律平等主义的疯子核心

已故的法律学者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Posner)将批判种族理论标记为具有“疯子核心”时,他在回应了Ludwig von Mises几年以前写过的关于各行各样的核心。不幸的是,CRT现在主导着该国的法学院课程。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在拒绝种族多族逻辑上,路德维希·冯·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认为,理性和逻辑是所有人类共有的普遍属性。我们并非所有人都共享相同的种族,文化,能力,技能,智力或兴趣,而是我们共同具有推理能力和根据理性和逻辑相互交流的能力。同样,弗里德里希·冯·海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在法治下将平等视为每个人常见的一组通用规则,并以相同的方式向所有人应用,而无需考虑种族,性别或信条。没有这种共同推理的能力,不同的群体彼此之间的喉咙,只能无休止地挑剔,而无需解决他们的争议。

经常被描述为“古典自由主义”的奥地利哲学立场被后现代身份理论所拒绝。对于身份识别人来说,没有客观地知道的现实,因为现实是由种族,性别或宗教等人的群体身份决定的,并取决于一个人的群体身份。在杜克法律的这个例子中,批判种族理论拒绝正义应该是色盲的观念,因为相反,种族观点被认为对实现种族正义至关重要:

公爵法律
批判种族理论(CRT)是从1980年代开始的学术运动,挑战了常规法律学术的实质和风格。实质上,批判性种族学者(“种族危机”)拒绝正式平等,对个人权利的重点以及解决法律问题的色盲方法。从风格上讲,种族危机通常采用新的方法来获得法律学术奖学金,包括讲故事和叙事。
教学 称为
激进的法律平等主义是通过有理性的边缘和疯狂的核心来区分的。后者是由关键种族理论家和其他吞噬后现代主义钩子,线条和坠子等其他法律学者组成的,例如Ann Scales [女权法学家],他们宣称“客观现实是神话”…
UCLA 马克思主义 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