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介入,要求特许经营合作伙伴在 OfS 注册

在受到严厉批评后,政府正在介入,要求特许经营安排中的教学提供者在 OfS 注册。 David Kernohan 和 Jim Dickinson 询问它是否会起作用

来源:Wonkhe | 高等教育政策、人物与政治

教育部正在就一项要求进行磋商,要求以特许经营模式提供课程的提供商在学生办公室注册,以便他们及其学生可以获得学生资助。我们还进行了影响评估和平等评估。

正在就 影响评估 平等评估

咨询对“特许经营”的定义如下:

“特许经营学生”是指在主要提供商处注册,但其 50% 以上的课程由交付合作​​伙伴教授的学生

“特许经营学生”是指在主要提供商处注册,但其 50% 以上的课程由交付合作​​伙伴教授的学生

提案建议,如果作为特许经营安排的一部分提供教学的提供商(交付合作伙伴)在一年内拥有超过 300 名(人数)高等教育学生,则需要根据现有的已批准或已批准(费用上限)规则在学生办公室进行全面注册。未注册意味着该机构无法获得学费贷款,学生也无法获得生活费贷款。

会有一些例外:其他地方已经受监管的提供商(学校、高等教育学院、NHS 信托、地方当局以及警察和犯罪专员)将获得豁免。提供商(而非课程)将被指定(由 DfE)为有资格获得学生资助,这意味着由专业法定监管机构 (PSRB) 监管的提供商将不获得豁免。

咨询(将于 2025 年 4 月 4 日结束)将从 2026 年 4 月起为监管提供信息,并将于 2027 年 9 月(基于 2026-27 年学生数据)做出关于 2028-29 学年的首次指定决定。一旦启动并运行,这种模式将继续:提供商将根据上一学年的学生人数在下一年开始的学年被指定。这为新指定的提供商提供了一年的时间在 OfS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