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干预主义者:为什么政客喜欢“平等”

尽管平等主义干预主义经常被现实的浅滩造成破坏,但总是有一个稳定的新政客渴望推广默里·罗斯巴德(Murray Rothbard)所说的“反对自然的反抗”。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很难找到一个看似不可决的术语,即“平等”是现代西方和美国。平等通常被理解为不合格的商品,是美国信条的一部分:“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政客喜欢“平等”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它在其明显的正义上是毫无疑问的,定义上的湿滑和无法实现的。考虑转移的定义。 “平等”可以在法律或法治之前的平等(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和其他人使用)实际上是一个有限的实现和理想的,但可以使用相同的词来指定平等主义(有时是通过程度来区分的:“公平性”,“公平性”,“成果平等”,“机会的平等”,“机会平等”)。

平等主义

法律法治或法律法治(有时甚至称为“机会平等”,实际上与法治不同)与平等主义不相容。法治意味着,法律和法律制度(尽管不完美地提供正义)是根据相同的标准而寻求法律公正性和判决人民的,并不过分支持或不利于某些人。诚然,不完美和有限的人类从未实现这种理想,但它是可以按照程度实现的。

与平等主义不相容

的总体主义 - 是否称为“公平”,“平等”,“成果的平等”,甚至是“机会平等” - 是法治法治或法律规则平等的对立面。平等主义需要不平等地对待不平等的人,以达到更平等的结果。选择平等主义平等主义(由国家强迫)在法律面前的不平等现象,并根据人们的归属感或不属于某些群体而对人们合法化的种姓制度,而这些群体被认为具有或缺乏某些权力/特权(请参阅特权和权力的交叉性之轮)。

不平等的人 不平等 法律面前的不平等 使种姓制度合法化 列出 全部 Ever 不能存在 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