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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一次,被盗两次:自由主义者针对津巴布韦掠夺土地的案例
津巴布韦的历史就是一部财产被盗和机会错失的历史。现在是认识私有财产权重要性的时候了。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随着津巴布韦即将开展 BIPPA 政府补偿运动,本文重点讨论津巴布韦的产权问题。津巴布韦的政治时间表因殖民主义和后殖民政府对财产权的完全不尊重而受到损害。与随后的制度相比,有必要了解前殖民时期的政治制度更加自由主义。
前殖民土地系统
在此期间,土地处于部落托管之下,并基于自由人民之间的习惯土地安排,酋长是土地受托人。如果一个成员发现习惯规则具有压迫性,他们保留搬迁到另一个酋长领地或谈判不同安排的实际自由,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实体拥有对土地的合法垄断。
殖民时代:国家的原罪
先锋纵队——英属南非公司的一个私人军事部门——并没有在津巴布韦“定居”,他们入侵并继续建立了一个正式的殖民政府。 1930 年的《土地分配法》不是一项改革,而是一个国家强制实施的种族主义卡特尔。
根据国家法律和法令,津巴布韦黑人被武力剥夺。白人定居者后来从这股力量中受益。任何州宪章、条约或议会都不能在道义上对盗窃行为进行洗钱。大多数非洲土著黑人从多产、肥沃的土地迁移到降雨量和气候较差地区的贫瘠土地。这种国家强制实行的制度剥夺了非洲人的土地,而这些非洲人有潜力在土地上进行生产,但牺牲了少数白人定居者。随之而来的是针对当地人的歧视性、侵略性的税收政策,限制了他们的生产潜力。这奠定了现代津巴布韦土地政权的基础。因此,通过国家对土地的垄断的禁果,原罪就被犯下了,并且只能在几代政府(前殖民时期和后殖民时期)中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