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州级民权法促进语言普及

从业者角:来自现场的建议和见解

来源:移民政策研究所信息

2023 年 7 月

作者:乔安·李

根据民权法,联邦资金的接受者,包括州和地方机构,必须为每个寻求参与其计划和活动的人提供有意义的机会,无论该人的英语水平如何。这项语言使用权延伸至超过 2500 万英语水平有限的美国居民(这是一个合法使用的术语,一些支持者批评该术语强化了赤字观点,而不是更喜欢以人为本的语言和“非主导语言用户”等术语)。然而,对这项权利的法律解释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个人提起诉讼的能力,以确保他们能够有意义地参与联邦资助的计划和活动。尽管有这一联邦层面的限制,加州的民权法律和法规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利用法律行动要求该州近 650 万英语水平有限、讲 200 多种语言和语言变体的人遵守语言权利要求。

此从业者之角详细介绍了加州全州范围内的语言权利规定,并探讨了倡导者如何利用这些法律来促进州项目和州资助实体中语言使用的改善。

联邦层面执行语言使用权有哪些限制?

1964 年《民权法案》第六章旨在禁止联邦资助的计划和活动中基于种族、肤色或国籍的歧视。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致力于创造公平和有意义的机会来参与各种计划和活动,包括就业、教育、医疗保健、住房以及其他关键服务和福利。该法律为许多边缘化群体提供了至关重要的保护,其中包括数以千万计不使用英语作为首选语言的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