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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工智能意识的争论是一个陷阱
“失控”人工智能、“流氓”代理和“自主”行动者——当前的言论会让你相信人工智能代理不仅是清醒的、有意识的,而且还对它们的创造者感到愤怒。德米斯·哈萨比斯 (Demis Hassabis)、达里奥·阿莫迪 (Dario Amodei) 和萨姆·奥尔特曼 (Sam Altman) 等著名科技领袖推动对这些看似“超人”的系统进行监管,而由政策组织领导的独立派系……
来源:MIT Technology Review _人工智能关于人工智能系统意识的哲学思考在智力上很有趣,但在法律上没有根据。为了让关于意识的信念产生影响,人工智能需要被授予法人资格。但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框架可能看起来与保护有知觉的动物免受伤害的结构完全不同。我们已经拥有一个授予非自然、人造实体人格的法律框架:企业人格。这一概念的建立主要是为了通过授权公司执行协议、签订合同、进行交易以及作为不利结果的责任方来简化交易。这是您可能想象的一种代表个人或组织行事的人工智能代理的结构。
授予人工智能人格将对社会产生毁灭性影响:这将破坏当前的法律先例和法律论据,这些判例和论据可能会因这些公司的模型对现实世界造成伤害而针对这些公司提出。目前,全球范围内已有数十起人工智能公司因各种滥用行为而被起诉的案例。悲伤的亲人、受害的创作者和受侵害的个人指责公司故意自残或伤害他人、制作儿童性虐待材料和未经同意的裸体、复制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并引发精神病。在许多此类案件中,律师认为人类构建的人工智能产品缺乏足够的保障、不良数据和故意操纵设计。这种产品责任论点与允许家庭和个人成功起诉 Meta 因其社交媒体网站造成的伤害的法律框架相同,为消费者保护树立了积极的先例。
法人资格的存在是为了提供保护。要问的问题是,保护谁——或者保护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