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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福利欺诈
政府向穷人提供数万美元的福利,这并不算作收入。
来源:加图研究所文章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美国经历了在任何其他国家都会被视为的黄金时代,低收入家庭取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进步。尽管我们战后的经济主导地位在 1975 年左右结束,但从 1974 年到 2024 年,美国的实际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 142%。如今,超过三分之二的美国家庭拥有经通胀调整后的收入,这在 1967 年将属于收入最高的五分之一家庭。在美国最贫困的五分之一家庭中长大的儿童中有 62% 70 年代和 80 年代成年后,他们努力进入更高的收入阶层,有些人一路跻身前五分之一。
然而,尽管我们的经济经历了广泛的增长,但实际联邦福利支出却飙升了 765%,是联邦总支出的两倍多,目前每年花费 1.4 万亿美元。如果这些钱只是平均分配给政府定义的 1,980 万个贫困家庭,那么每个家庭每年将收到超过 7 万美元。
这种戏剧性的不匹配的根源在于各种计划如何确定福利资格中存在的欺诈行为:政府不将任何可退还的税收抵免或非现金支付的福利计为受益人的收入。
一些人声称这是适当的,因为受益人不能自由地将非现金福利花在他们喜欢的任何事情上。但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论点,因为金钱是可以替代的。例如,接受医疗补助可以释放原本用于医疗保健的现金,使受助者可以将新释放的现金花在其他事情上。非现金福利最终与收入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工资需要纳税,而政府福利则不需要。为了衡量资格,个人福利计划通常甚至不将现金支付的福利计为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