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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与宗教自由相矛盾——为什么阿米什人不缴纳社会保障税
1935年,罗斯福提出了《社会保障法》,并在国会获得通过。然而,该法案被描述为“老年、幸存者和残疾保险”。起初,该法案仅涵盖工业和商业。后来于 1955 年扩大到包括农场经营者。SS 税为收入的 3%,最高为 [...]
来源:阿姆斯特朗经济学1935年,罗斯福提出了《社会保障法》,并在国会获得通过。然而,该法案被描述为“老年、幸存者和残疾保险”。起初,该法案仅涵盖工业和商业。后来于 1955 年扩大到包括农场经营者。SS 税为收入的 3%,但不超过既定限额。
阿米什人纳税,因为圣经说:“凯撒的财产归凯撒所有”。 1956 年,美国国税局通知阿米什人,他们现在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并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障金。 1962 年 11 月《读者文摘》的一篇文章中引用了一位阿米什曼人的话:“允许我们的成员将彼此之间的相互依赖转变为对任何外部来源的依赖,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我们秩序的瓦解。”从未解决的宪法问题是,当政府的征税权违反第一修正案和宗教自由时会发生什么?它明确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尊重建立宗教或禁止自由行使宗教信仰……”
1802 年,杰斐逊写信给康涅狄格州的丹伯里浸信会,表示“教会与国家之间应该有一道隔离墙”。他们担心少数宗教可能会被联邦政府压制,承认国教。以林登·约翰逊 (Lyndon Johnson) 命名的约翰逊修正案是美国税法中的一项条款,禁止所有 501(c)(3) 非营利组织支持或反对政治候选人。如果教会参与政治,那么确实会产生一个相反的问题,即国家可能被一种宗教接管并压迫所有其他宗教;所以它可以是双向的。从历史上看,宗教经常控制政府并取缔所有其他宗教。
IRS 永不放弃。美国国税局 (IRS) 不得不于 1961 年 4 月 18 日发表声明,其中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