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工作应该是机会而不是负担

《就业权利法》意味着学校必须适当考虑员工对灵活工作的要求,但林赛·佩蒂斯 (Lindsay Patience) 表示,这一变化可能有利于领导者灵活工作应该是机会而不是负担的帖子首次出现在学校周上。

来源:Schools Week

灵活工作在许多工作场所越来越普遍。但学校采用灵活做法的进程缓慢且参差不齐。

对于许多领导者来说,灵活工作的要求感觉像是处理程序上的障碍,并且常常会被拒绝。

但 12 月《就业权利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灵活工作要求的处理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

虽然它还没有成为一项自动权利,但拒绝请求的门槛已经提高,不适应的学校将面临法律风险。制定不实行灵活工作制的一揽子政策并不是一个安全的做法。

发生了什么变化?

学校仍然可以拒绝弹性工作要求,并且这样做的八项法定理由仍然有效。

然而,现在的拒绝必须是“合理的”——这是一个更高的法律标准。仅陈述八个原因之一已经不够了。领导者必须证明为什么在该请求的具体情况下拒绝是合理的。

与员工的协商是强制性的,因此学校必须在做出决定之前与员工进行有意义的接触。

这不是礼节性会议或橡皮图章练习。它必须真正考虑到请求或修改版本是否可以合理工作。

任何拒绝都必须附有说明理由的书面解释。通用语言和一揽子政策措辞不太可能经得起审查。

简而言之,弹性工作制已从程序性做法转变为学校必须能够用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实质性决定。

超越法律风险

许多经验丰富的教师和领导者现在期望一定程度的灵活性,特别是那些有照顾责任或健康需求的教师和领导者。

如果请求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被拒绝,以及就业法庭的风险,学校将面临失去熟练员工的风险。

从劳动力规划的角度来看,领导者需要表明他们至少考虑过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