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或原文请订阅后点击阅览
PIDS 支持三个独立的水监管机构
菲律宾发展研究所 (PIDS) 表示,拟议建立三个独立的水监管机构将有助于解决执法权力薄弱和监管重叠的问题。政府智库表示,向国会提交的法案应合并为一项替代法案,该法案将承认机构中的三个不同的主要职能[...]
来源:《BusinessWorld》_经济菲律宾发展研究所 (PIDS) 表示,拟议建立三个独立的水监管机构将有助于解决执法权力薄弱和监管重叠的问题。
政府智囊团表示,向国会提交的法案应合并为一项替代法案,该法案将承认水的制度安排中的三个不同的主要功能。
特别是,它支持成立水资源部(DWR)负责水资源规划和政策、水资源分配办公室负责水权分配和裁决以及水监管委员会负责水务经济监管。
“这种分离反映了国际最佳实践,即政策制定、资源分配和经济监管由不同的机构负责,”PIDS 在上周的评论中表示。
“它解决了长期以来对水务部门的批评,该部门的政府机构能力有限、权力分散、执法力量薄弱且监管重叠,”它补充道。
PIDS 还支持当地供水服务提供商的社会化信贷,而不是水信托基金。
“设立新的信托基金将需要创建新的实体作为基金管理者和实施者,并推动未经检验的问责结构,”它补充道。
该智库还指出,大多数法案中的政策声明都将水视为“公共物品”。
“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公共利益意味着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更正确的说法是水作为公共资源,它是非排他性的,但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它说。
“澄清这一点可以让人们认识到,如果不规范使用,水资源可能会面临……过度开发、污染和破坏,”它补充道。
“这项权力有局限性,因为 PD 1067 仍然管辖取水许可证的法律依据,并且长期拨款的法律原则仍然存在,”它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