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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现,必须更新“教会”和“教会协会”的定义,以防止滥用特殊法律保护认为
圣母大学法学院教授 Lloyd Hitoshi Mayer 的最新研究强调,联邦税法对“教会”和“教会大会或协会”的定义需要修订,以应对美国宗教领域近期出现的多项发展,包括宗教组织寻求此类地位,而国会并不打算让它们从对此类组织的特殊保护中受益。
来源:圣母大学2020年,美国国税局(IRS)将家庭研究委员会标记为教会协会,使其免于某些税收申请要求,并有资格获得IRS审计的特殊保护。
该行动导致国会议员要求财政部长和国税局专员对声称教会地位的组织进行审查。
新的研究强调了“教会”和“教会公约或协会”的联邦税法定义如何需要修订以解决美国宗教景观中的多个最新发展,包括在国会不打算从事该组织的特殊保护措施时寻求这种地位的宗教组织。这项研究,“ 21世纪教会和联邦税法”,巴黎圣母院法学院教授劳埃德·希托西·梅耶(Lloyd Hitoshi Mayer)和洛约拉·玛丽蒙特大学(Loyola Marymount University)教授艾伦·阿普里尔(Ellen Aprill),于7月发表在伊利诺伊大学法律评论中。
21世纪教堂和联邦税法 圣母大学法学院其他新事态发展,包括同一人的虚拟参与敬拜服务以及信仰社区的越来越多的多样性,这是进行此类修订,Mayer和Aprill写作的其他原因。他们还建议对所有慈善机构的合规性研究,这些慈善机构禁止税法支持或反对候选人,以解决公众对教会和其他慈善机构经常违反这一规则的看法。
由于《宪法》的第一修正案保护了宗教的自由行使,因此国会根据联邦税法授予“教会”和“教会的公约或协会”的特殊保护。国税局已将“教会”解释为包括所有信仰的礼拜堂,包括犹太教堂,清真寺和寺庙。美国国税局(IRS)解释了“教会的公约或协会”,包括来自单一教派或多个教派的成员教会的组织。
联系人: lmayer@nd.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