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爱尔兰的海上和海上风供应链正在发展,敏捷公司准备满足客户的需求。我们的港口,具有深水通道和工业区域的土地,已准备好开发,并且是凯尔特人,大西洋和爱尔兰海上海上能源项目的物流基础的理想位置。端口提供了广泛的专业工程公司的访问权限,以支持设计,制造,组装,制造,安装以及操作和维护要求。
SNA Tourville号的首次海上航行标志着该舰海上试验的开始,是梭子鱼计划的关键一步。这一里程碑的实现是在潜艇于 2023 年 7 月从瑟堡海军集团建造大厅转移到发射设施以来进行的完工工作和一系列码头测试之后实现的。在对船上安装的设备进行测试后,潜艇在卡钦盆地下水。这些测试可以验证潜艇各个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水密性以及推进力,以及2024年4月24日核锅炉房的启动(也称为“第一次发散”)。
Cdr Walker 的文章《空中力量的海上视角》从概念上审视了空中力量,并提出了海军对其使用、效用和管理的看法。从动力飞行的早期开始,空中力量作为一种能力就被纳入并融入海上行动,这种深刻的整合感塑造了空中力量的海上视角,直到今天。空中是海洋环境的一个重要维度,有助于解释空中力量在海上解决方案中的运用的不可或缺性。本文阐述了几个主题,揭示了海上航空与陆基空中行动在方法上的差异。本文探讨了支持、后勤、技术、机动性、灵活性以及空中和海上意识等方面,并揭示了指挥、控制和所有权的争议问题。为了促进辩论,本文提供了一种空中力量的替代视角,这种视角与其他参与实施空中力量的人可能持有的观点相辅相成,但又略有不同。
鉴于 NEO ENERGY PRODUCTION UK LIMITED 已根据《2020 年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勘探、生产、卸货和储存(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于 2024 年 3 月 4 日提出申请,且鉴于国务大臣已考虑该申请并确信该项目不太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第 6 条规定的权力,国务大臣特此指示,该项目的同意申请无需附有环境影响评估,前提是该项目按照审查指示申请中所述并按照所附附表中规定的条件进行。
调查显示,Earn 1 井的海底沉积物由微砾砂、砾砂和砾泥砂组成,在 GEOxyz (2023a) 中被总结为“带有贝壳碎片和鹅卵石的流动粗砂”。这与欧盟自然信息系统 (EUNIS) 对 A5.27 深海环潮砂区域的栖息地分类相符,也与 NMPi (2023) 中记录的英国地质调查局 1:250,000 比例的海底沉积物类型“微砾砂”相符。该地点的主要海底特征是巨型波纹砂,波峰方向为西南偏西至东北偏东,波长为 10-15 米,振幅为 5-10 厘米。在调查区域内未发现欧盟栖息地指令所列的附件一栖息地。此外,没有证据表明具有保护重要性的特征(FOCI)或OSPAR(2008)“受到威胁/
可转移的技能工人在海洋运输,海上石油和天然气以及高级制造业的领域具有经验和技术专长,包括专业贸易合同,水运输以及重型和土木工程建设等领域。这种经验与海上风能开发有利,导致技能的高转移性和在能源部门的增材就业机会。这项研究确定了10个高度相邻的现有行业,发现这些行业中现有的71%的劳动力具有可转移的技能以支持海上风。路易斯安那州东南部的工人最集中在海上风,在新奥尔良,拉斐特,巴吞鲁日,侯马和摩根市的群集中有很高的适用性。
显然,海运业是全球贸易的关键推动因素,也是世界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也越来越明显的是,需要采取紧急行动来应对该行业不断增长的排放。全球向可再生和可持续能源的转变,以限制气候变化的最严重影响,对包括海运业在内的每个行业都是一个挑战。海运每年排放约 9.4 亿吨二氧化碳,2018 年占全球温室气体 (GHG) 排放量的 2.8% [1]。在欧盟层面,海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 2018 年超过 1.42 亿吨,2019 年为 1.36 亿吨。这相当于欧盟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约 4%。如果不迅速采取缓解措施,这些排放量预计将大幅增加。
这些研究的结果是在希腊的海上风供应链会议上提出的,该会议由Helenic Wind Energy Association Eletaen与挪威越野风的合作,于2023年11月23日与挪威越野车合作,以及在Hwea的HWEA大会上,于2024年3月5日举行。来自希腊,挪威和其他国家的65多家公司参加了这项活动。这是OW整个供应链的公司第一次在同一场所聚在一起,交流经验和知识,并考虑如何计划下一步。一个关键的结论是,OW的国内供应链的发展面临许多挑战,但与此同时,具有巨大的潜力和机遇。希腊已经在足够或很大程度上开发了该链的关键联系,例如电缆,水泥和金属工业。它在其他重要部门(例如造船厂,港口和运输以及通过学术界和大学的重要研究经验)中也具有传统。
何时使用此表格 1. 此表格满足《联邦法规》中关于船舶、商业潜水作业和外大陆架 (OCS) 设施的伤亡和事故书面报告的要求。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如果满足说明 2 - 4 中描述的一个或多个条件,则可能需要提供书面报告。 2. 船舶。如果您是船舶的船东、代理人、船长、操作员或负责人,除公共船舶或未经检验的休闲船舶或州编号船舶外,您必须提交报告,如果您的船舶:A. 涉及美国、其领土或属地的可航水域发生的海难或事故,并且符合第 10 类中的任何标准,或 B. 是涉及海难或事故的美国船舶,无论此类海难或事故发生在何处,并且符合第 10 类中的任何标准,或 C. 是从事 33 CFR 140.10 定义的 OCS 活动的外国船舶,并且涉及符合第 10 类中的任何标准的海难或事故,或 D. 是在美国管辖水域(包括专属经济区 (EEZ))内作业的外国油轮,并且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或造成影响船舶适航性或效率的物质损失。3. 潜水。A. 商业潜水。如果您是进行商业潜水作业的船舶或设施的船长或负责人:(1) 在任何深水港或其如 33 CFR 第 150 部分所定义的安全区;(2) 从外大陆架 (OCS) 上的任何人工岛、设施或其他设备以及如 33 CFR 第 147 部分所定义的邻近水域或者与 OCS 上的活动相关的区域;(3) 从任何需要持有海岸警卫队签发的检验证书的船舶,包括移动式海上钻井装置,无论其地理位置如何;或者 (4) 从任何与深水港相连的船只或在深水港安全区内,或从任何从事 OCS 相关活动的船只上,如果发生符合第 11 项标准的潜水伤亡,您必须提交报告,除非潜水作业:1. 由教育机构仅为海洋科学研究和开发目的而执行,2. 仅为研究和开发潜水设备和技术的进步而执行,或者 3. 由政府机构或在政府机构控制下仅为搜救或相关公共安全目的而执行。B:所有其他潜水。任何人从符合指令 2 的船只潜水并使用水下呼吸器时发生受伤或丧生的事件都必须根据指令 2 进行报告。4. 外大陆架 (OCS) 设施。如果您是设施的所有者、经营者、或负责从事 33 CFR 140.10 中定义的 OCS 活动的 OCS 设施的人员,如果您的设施发生符合第 12 部分中任何标准的伤亡或事故,您必须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