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服务 ........................。。。。。。。。。。。。。。。。。。。。。。。。.6 航空系统规划。..........................................7 安全监督。....。。。。。。。。。。。。。。。。。。。。。。。。。。。。。。。。。。。。。。。。。。。。。。。。7 空中航行能力和效率。......................。。。。。。。。8 个机场和机场。。。。。。。。。。。。。。。。。。。。。。。。。。。。...... div>........9 对民航当局的组织援助 ...。。。。。。。。。。。。。。。9 安全。。。。。。。。。。。。。。。。。。。。。。。。。。。。。。。。。。。。。。。。...... div>............10 旅客身份识别计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航空运输和经济规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旅客身份识别计划。.....。。。。。。。。。。。。。。。。。。。。。。。。....10 航空运输和经济规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环境。。。。。。。。。。。。。。。。。。。。。。。。。。。。。。。。。。。。。。。。。。。。。。。。。。。。。11
实施服务 ........................。。。。。。。。。。。。。。。。。。。。。。。。.6 航空系统规划。..........................................7 安全监督。....。。。。。。。。。。。。。。。。。。。。。。。。。。。。。。。。。。。。。。。。。。。。。。。。7 空中航行能力和效率。......................。。。。。。。。8 个机场和机场。。。。。。。。。。。。。。。。。。。。。。。。。。。。...... div>........9 对民航当局的组织援助 ...。。。。。。。。。。。。。。。9 安全。。。。。。。。。。。。。。。。。。。。。。。。。。。。。。。。。。。。。。。。...... div>............10 旅客身份识别计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航空运输和经济规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旅客身份识别计划。.....。。。。。。。。。。。。。。。。。。。。。。。。....10 航空运输和经济规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环境。。。。。。。。。。。。。。。。。。。。。。。。。。。。。。。。。。。。。。。。。。。。。。。。。。。。。11
引言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 28 条的规定,每一缔约国承诺在其领土内提供空中航行设施,以便利空中航行,并根据公约可能随时建议或制定的标准,采用和运行适当的通信程序、代码、标志、信号等标准系统。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根据需要随时采用和修订附件 10 第 III 卷中的航空电信 – 数字数据通信和话音通信系统的国际标准和建议做法和程序。本 CAR 是根据 1937 年航空器规则第 29C 条和第 133A 条的规定发布的,用于遵守有关航空电信 – 数字数据通信和话音通信系统的要求。本 CAR 的发布取代了 2006 年 7 月 27 日发布的 CAR 第 4 系列 D 第 IV 部分第 I 版。第 I 部分 - 数字数据通信系统 1. 定义 航空电信网络 (ATN)。一种网络间架构,允许地面、空地和航空数据子网通过采用基于国际标准的通用接口服务和协议进行互操作
国际电信联盟 (ITU) 发布的《无线电规则》。《无线电规则》会根据通常每两至三年举行一次的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最后文件》中所体现的决定不时进行修订。有关国际电联与航空无线电系统频率使用相关的流程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民航无线电频谱要求手册》,其中包括经批准的国际民航组织政策声明 (Doc 9718)。N2.附件 10 的部分包括某些形式的通信系统设备的标准和建议做法。虽然缔约国将根据相关标准或建议措施中规定的条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特定安装,但理事会定期审查特定安装的必要性以及制定国际民航组织对有关缔约国的意见和建议,通常基于地区空中航行会议的建议(Doc 8144,地区空中航行会议指令及其议事规则)。N3.本章包含与通信系统相关的一般定义。本卷中每个系统的具体定义包含在相关章节中。N4.关于二次电源的材料和有关可靠性和可用性的指导材料
3(全球规划方法)被认为特别适用于区域规划。还强调了全球规划中提到的以同质区域和主要交通流为基础进行规划的重要性。1.3 委员会还认为没有必要在本声明中重复公约、附件或空中航行服务程序中已经包含的任何相关要求。2.一般规定(适用于国际商业航空运输和国际通用航空) 2.1 为所考虑区域建议的空中航行设施、服务和程序应形成一个综合系统,旨在满足所有国际民用航空器运行的要求。该计划应满足未来五年内计划在该地区开展的所有运营的需求,但不一定仅限于该时期,同时充分考虑到有关通信、导航和监视/空中交通管理 (CNS/ATM) 系统的长期规划和实施战略及其对邻近地区的可能影响。2.2 交通预测在规划 CNS/ATM 系统的实施方面具有特殊作用。预测代表了未来 ATM 的需求。对同质 ATM 区域内和主要国际交通流沿线的飞机运动的预测构成了基础设施和安排的规划基础,这些基础设施和安排将提供所需的 ATS 水平。国际民航组织已商定了一项统一的战略,以编制交通预测来支持区域规划过程。2.3 规划应以交通预测为基础,并应考虑其中列出的飞机的以下正常运行特性范围。但是,在缺乏交通预报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国际民航组织 Doc 8144(地区空中航行会议指令及其议事规则)中提到的航空器运行表。该系统应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正常范围以外的航空器运行特性。2.4 从事或计划从事国际运营的航空器分为以下类别:a) 超音速涡轮喷气飞机;b) 亚音速涡轮喷气飞机;c) 多引擎涡轮螺旋桨飞机;
在制定本标准手册时,以 ICAO 附件 1、PELR、ICAO 语言能力要求实施 (ICAO DOC.9835)、欧盟标准和其他民航文件为基础。本文件受控,需定期审查。空中航行服务安全标准部将尽可能保持本文件的完整、准确和最新。对本出版物的修订/修改行动的评论和建议应转发给 ANS 安全标准部主任。
A AAIB 航空事故调查处 AASPA 安圭拉航空港务局 ACAS 机载防撞系统 ADS-B 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 AFIS 机场飞行信息服务 AGL 高于地面 AIC 航空信息通告 AIP 航空信息出版物 AIS 航空信息系统 ALARP 尽可能低 AMSL 高于平均海平面 AN(OT)O 空中航行(海外领土)指令 ANSP 空中航行服务提供者 AOC 航空运营人证书 ASSI 国际空中安全支援 ATC 空中交通管制 ATM 空中交通管理 ATPL 航空运输飞行员执照 ATS 空中交通服务 ATSU 空中交通服务单位 ATZ 机场交通区 B BCAA 百慕大民航局 BVIAA 英属维尔京群岛机场管理局 BRLOS 无线电视距外 BVLOS 视距外 C CAACI 开曼群岛民航局 CAT 商业航空运输 CIAA 开曼群岛机场管理局 CPL 商业飞行员执照 CRM机组资源管理 CS 认证规范 CU 指挥单位 C2 指挥与控制 D DA 危险区域 DAA 检测与避免 DfT 英国交通部
2.1 全球空中航行计划 (GANP) 是一种滚动的长期战略方法,它利用现有技术并根据国家/行业商定的运营目标预测未来发展。GANP 的航空系统区块升级 (ASBU) 方法是一种程序化且灵活的全球系统工程方法,允许所有成员国根据其特定的运营要求提高其空中航行能力。区块升级将使航空业实现全球协调、增加容量和提高环境效率,这是现代空中交通增长目前在世界各地所要求的。 2.2 GANP 的区块升级最初以五年为一个增量进行,从 2013 年开始,一直持续到 2028 年及以后。GANP ASBU 规划方法还解决了空域用户需求、监管要求以及空中航行服务提供商和机场的需求。这确保了综合规划的单一来源。这种结构化方法为合理的投资战略提供了基础,并将获得各国、设备制造商、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的承诺。 2016 年 10 月,第 39 届国际民航组织大会通过了《全球空中航行计划》的第一个更新版本,该版本将 2016 年至 2031 年的新规划期和 6 年时间增量纳入其中,以便与国际民航组织大会周期保持一致。经过大幅修订的第六版
1955 年,国际民航组织空中航行委员会指出,航空公司不时要求澄清运行控制的行使。当时缺乏普遍确立的原则来规范运营商的此类控制行使,尽管在世界某些地区,此类原则和做法早已存在。为此,发布了一项通函,解释了机长和地面人员之间共享建议和责任的概念,合作程度取决于许多因素,例如运营规模、可用设施和运营商设立的运营系统。这一概念与简单的调度不同,在调度中,地面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机长进行飞行前规划,在航路和飞行后协助机长,其中许多运营职责由地面人员分担。重点强调了获取和提供飞行中飞机所需信息的责任。因此,这第一份通告成为 1956 年在蒙特利尔举行的国际民航组织第三次空中航行会议审议这一主题的基础。讨论主要涉及提供气象信息,对运行控制的一般概念和目的没有做出明确说明。然而,在随后的几年中,许多国家得出结论,为了实现空中交通的高效和安全流动,必须对飞行运行进行监督。因此,引入了飞行运行官员(也称为飞行调度员或飞机调度员)来提供这种监督,并充当飞行中飞机与地面服务之间以及机组人员与运营商地勤人员之间的密切联系。
1.简介 2003 年举行的第十一届国际民航组织空中航行会议建议各国认识到 ADS-B 是全球 ATM 概念的推动因素,可带来实质性的安全和容量效益;支持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尽早实施该技术;并确保其与操作程序、数据链接和 ATM 应用程序协调一致、兼容且可互操作。2012 年举行的第十二届国际民航组织空中航行会议批准了航空系统组块升级 (ASBU),为无缝 ATM 系统的全球协调和互操作性提供了框架。在组块升级中,组块 0 模块“地面监视初始能力”建议各国实施 ADS-B,它为获取监视能力提供了一种经济的替代方案,尤其是在技术上不可行或商业上不可行安装雷达的地区。本 ADS-B 实施和操作指导文件 (AIGD) 为亚太地区 ADS-B 技术的规划、实施和操作应用提供了指导材料。ADS-B 操作的程序和要求详见相关国家的 AIP。AIGD 旨在提供有关 ADS-B 性能、集成、原则、程序和协作机制的关键信息。内容基于 APANPIRG ADS-B 研究和实施工作组 (SITF)、监视实施协调小组 (SURICG) 和各种 ANC 小组迄今为止的工作,这些小组制定了 ADS-B 操作使用的规定。随着新的/修订的 SARP 和 PANS 的发布,将需要对指导材料进行修订。1.1 AIGD 的安排 AIGD 由以下部分组成:第 1 部分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