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仁济医院临床核医学研究所核医学科,上海,中国;2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和 PET/CT-MRI 中心回旋加速器和 PET 放射性药物中心,广州,中国;3 复旦大学华山医院核医学科和 PET 中心,上海,中国;4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协和医院核医学科,武汉,中国;5 湖北省分子影像重点实验室,武汉,中国;6 教育部生物靶向治疗重点实验室,武汉,中国;7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核医学科,长沙,中国
简介 以下是美国海军的增材制造 (AM) 来源批准申请 (SAR) 手册(“SAR 手册”),涵盖海军航空和海事系统内零件的增材制造。 根据本 SAR 手册,海军供应系统司令部武器系统支持 (NAVSUP WSS) 将审查并在适当情况下批准寻求向美国海军提供 AM 零件的制造商的 SAR。 寻求 SAR 批准的制造商将使用本 SAR 手册作为指导,向 NAVSUP WSS 工程师提供 AM 授予前来源批准所需的相关技术数据、可追溯性文档等。 制造商应注意,根据本 SAR 手册的批准通常需要与 NAVSUP WSS 以外的美国海军工程机构进行额外的单独 AM 工艺鉴定和材料鉴定。 这些外部工程机构将是海军航空系统司令部 (NAVAIR) 的航空零件工程师和海军海上系统司令部 (NAVSEA) 的海事零件工程师。
本指南解释或描述了食品药品安全部关于机器学习医疗器械审查和批准流程的立场。本指南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请注意,尽管本文件使用了“必须/应该”的语气,但本文件中的规定并非强制性的。此外,本指南是根据截至 2022 年 5 月的科学技术事实和有效法律编写的。因此,请注意,这些事实和法律的应用可能会因最新修订或案件细节而有所不同。 ※ 行业指南是指对立法或
1. 项目范围:勾选适用于本项目提议的工作范围的所有方框。勾选的每个工作范围都必须附有相应的费用。如果没有确定适当的工作范围,该部门将无法为项目制定检查计划。请注意,“建筑一般”是指建筑中的所有“一般行业”工作,包括天花板面板/网格、非承重隔断、地板等;而不仅仅是建筑的结构承重组件。申请临时计划审查预约必须先将填妥的申请传真 (614) 644-3145 或电子邮件 (BDCCPlans@com.state.oh.us) 到我们的办公室进行审查和考虑。在表格上勾选此请求并不保证可以预约计划审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除了常规建筑许可费用外,还将对所有临时计划审查预约收取每项工作范围 275.00 美元的额外费用。2. 项目类型:从列表中勾选其中一种项目类型。3. 分阶段计划审查:如果您正在申请分阶段计划批准,请勾选适用于此项目的所有计划审查阶段。计划审查员将根据分阶段时间表审查您的计划。如果您不申请分阶段计划审查,请将所有方框留空。4. 申请相关信息:回答本栏中的每个问题,并提供相应的附加信息。完整回答问题将有助于部门准确处理和审查项目。5. 项目/建筑位置:请提供完整信息,指明将进行施工或翻新的建筑位置。这将有助于部门确定项目的适当管辖权。6. 本申请涵盖的工作范围简要说明:请提供工作范围的简要说明。如果许可证申请仅涵盖部分建筑,请包括受施工影响的区域或房间的名称。提供的说明将显示在您的使用和居住证书上。7. 建筑所有者信息:请对每个项目提供完整答案。如果建筑归公司所有,请提供公司名称并在“注意”部分中指明联系人。
公共记录法。根据《公共记录法》第 42.56 章 RCW(“法案”)的规定,县政府应向公众提供本次采购及与本次采购相关的所有公共记录,以供公众查阅和复印。如果县政府认为供应商保管的公共记录需要县政府根据该法案响应请求,则供应商同意及时向县政府提供这些记录。如果供应商认为根据本次采购向县政府提供的任何记录的任何部分(无论是电子版还是硬拷贝形式)均受法律保护,不得泄露,则供应商应明确标明其声称属于机密或专有的任何具体信息。如果县政府根据《法案》收到检查或复制供应商所标识信息的请求,且县政府确定发布该信息是《法案》所要求的或其他适当的,则县政府的唯一义务是通知供应商 (a) 该请求和 (b) 向请求者发布此类信息的日期,除非供应商根据 RCW 42.56.540 获得禁止披露的法院命令。如果供应商未能及时获得禁止披露的法院命令,县政府将在指定日期发布所要求的信息。
2.1 设计机构 9 2.1.1 适用范围 (1525.E.231) 9 2.1.2 资格 (1525.E.233) 9 2.1.3 申请 (1525.E.234) 9 2.1.4 颁发批准 9 2.1.5 设计保证体系 (1525.E.239) 9 2.1.6 设计机构说明 (1525.E.243) 10 2.1.7 批准要求 (1525.E.245) 11 2.1.8 设计保证体系的变更 (1525.E.239) 11 2.1.9 可转让性 (1525.E.249) 11 2.1.10 批准条款(1525.E.251) 11 2.1.11 批准条款的变更 (1525.E.253) 12 2.1.12 政府监督 (1525.E.257) 12 2.1.13 设计机构的违规行为(发现) (1525.E.258) 12 2.1.14 有效性 (1525.E.259) 13 2.1.15 设计机构的义务 (1525.E.265) 13 2.1.16 故障、失灵和缺陷 (1525.E.3A) 14 2.1.17 适航指令 (1525.E.3B) 15 2.1.18 设计与生产之间的协调 (1525.E.4) 15 2.2 生产组织 16 2.2.1 适用范围 (1525.H.131) 16 2.2.2 资格 (1525.H.133) 16 2.2.3 申请 (1525.H.134) 16 2.2.4 颁发批准 16 2.2.5 质量保证体系 (1525.H.139) 16 2.2.6 生产组织说明 (1525.H.143) 17 2.2.7 批准要求 (1525.H.145) 18
4 运行概念 4.1 最低标准的分类和适用性 4.2 起飞 4.3 着陆 4.3.1 进近和着陆概念与目标 4.3.1.1 运行安全评估 4.3.1.2 主要和辅助导航方式及所需导航性能 (RNP) 4.3.1.3 使用 ICAO 标准导航设备 4.3.1.4 标准仪表进近程序 (SIAPS) 4.3.1.5 “大角度进近”和进近路径下降角限制 4.3.1.6 “正常机动”考虑 4.3.1.7 非正常事件或配置 4.3.1.8 复飞安全 4.3.2 ILS、GLS 或 MLS (xLS) 仪表进近操作 4.3.3 ILS、GLS 或 MLS (xLS) 以外的仪表进近4.3.4 DA(H),MDA(H)或RA的适用性4.3.4.1将DA(H)应用于I类4.3.4.2在I 4.3.4.3应用DA(H)或等效(即INTER MARKER)的应用中,将MDA(H)应用于类别II 4.3.4.4.4.4。4.3.5 能见度和 RVR 最低标准 4.3.6 着陆的能见度评估和 RVR 等效性 4.3.7 I 类运行和最低标准的一般要求 4.3.7.1 I 类定义、背景、分类和一般标准 4.3.7.2 “xLS”程序 - 最低标准不小于 200 英尺 DA(H) 4.3.7.3 “3D”RNAV 程序 - 最低标准不小于 200 英尺 DA(H) 4.3.7.4 “3D”RNAV 程序 - 最低标准不小于 250 英尺 DA(H) 4.3.7.5 “2D”RNAV 程序(例如基于 VOR/DME 的 RNAV 或基于 GPS 的 RNAV)- 最低标准不小于 250 英尺 MDA(H) 4.3.7.6 其他程序比 xLS 或 RNAV 更宽的距离(例如 VOR、NDB、LOC、后方航向 LOC 或 ASR 程序) - 最低标准不小于 250 英尺 DA(H) 4.3.7.7 其他特殊程序或授权 4.3.7.8 先前批准的 I 类运行或使用先前或新的 I 类标准 4.3.8 II 类要求 4.3.8.1 一般 II 类要求 4.3.8.2 II 类 DA(H) 的规范 4.3.8.3 II 类最低标准的资格不小于 100 英尺 DA(H)
- ACC 还必须每年访问校园内的每个动物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在年度访问中,动物在常规饲养和/或接受手术时接受检查,并应与研究人员讨论与 AUP 相关的问题,包括终点和干预点应用。 - ACC 可以将其发现与涉及这些设施的当前 AUP 进行交叉核对。在现场访问期间发现的由 AUP 引起的重大问题或违反 AUP 的情况将通过事件报告提请 ACC 注意。 - 咨询兽医每年至少对每个动物设施进行一次现场访问。这些现场访问可以是预定的或非预定的访问。 - 咨询兽医可以行使其权力访问他们有权访问的所有地点,并使用动物福利评估清单来指导访问。 - 咨询兽医准备一份报告提交给 ACC 主席,以供 ACC 记录。该报告可能包括建议,并且 ACC 必须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现场访问报告提出的任何建议和/或行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