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CERC”或“委员会”)根据《2003 年电力法》(以下简称“该法案”或“2003 年电力法”)赋予的权力,启动了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期间通知可再生能源电价确定条款和条件的程序。根据该法案第 61 条,委员会必须指定确定电价的条款和条件。此外,根据该法案第 178(2)(s) 条,委员会有权确定确定可再生能源电价的条款和条件。因此,委员会在确定电价时,会考虑维护消费者利益以及确保以合理方式收回电力成本的目标。
安全约束经济调度及其与 MBED 的主要区别 MBED 概念的扩展是安全约束经济调度 (SCED),由 POSOCO 从 2019 年 4 月开始实施,最初使用一组较小的发电机。SCED 在制定最终计划并在实时市场 (RTM) 关闭后,优化了主要州际发电站 (ISGS) 站(以及其他参与的 IPP 和州发电公司)的电力生产成本。CERC 已将 SCED 的实施延长至 2021 年 9 月。优化的主要手段是按优先顺序重新安排计划发电机的调度,这样,在技术限制下,先将运营成本较低的发电机全部预订,然后再调度运营成本较高的发电机。
主题:- CERC 就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可再生能源发电证书条款和条件)条例 2022 年草案征求评论/意见/建议 尊敬的先生, 首先,我们感谢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邀请我们就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可再生能源发电证书条款和条件)条例 2022 年提出评论/建议/意见。 我们希望提交我们的意见/评论和反对意见/建议,如附件 -I 所示。 我们谦卑地请求委员会积极考虑我们的评论/建议。感谢您,M/s Greenko Energies Private Limited 授权签字人电子邮件 ID:Rakesh.s@greenkogroup.com,Pushpinder.h@greenkogroup.com 联系电话:+91-8448484430,+91-8510967977
的评级受到与施工不足项目(2,764兆瓦)相关的重大执行风险的约束,在水电段中包含1,444兆瓦,在热段中为1,320 mW。虽然评级指出了未经构建项目所取得的重大财务进展,但与实施相关的风险和中期杠杆率高的指标将限制评级。虽然构建不足项目的成本加上关税提供了舒适的来源,但公司有能力及时且在预算成本范围内执行这些项目,以及在长期以来,确定的Offtakers对基于成本加上的PPA的运营仍然至关重要。该公司仍面临CERC对未成年人建设项目的任何不允许资本成本的监管风险。
请愿书编号 46/MP/2024 主题:根据 2019 年 CERC(关税条款和条件)条例第 44(6) 条的规定,就 Parbati III 发电站而言,要求补偿 2021-22 年因发电站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发电量不足而造成的能源回收不足。听证日期:2024 年 8 月 28 日 委员:Shri Jishnu Barua,主席 Shri Ramesh Babu V.,成员 Shri Harish Dudani,成员 请愿人:NHPC 答辩人:PSPCL 和其他 12 人。出席各方: Shri Rajeev Dwivedi,律师,NHPC Swapna Seshadri 女士,律师,PSPCL Kritika Khanna 女士,律师,PSPCL Shri Sachin Dubey,律师,BRPL Shri Mohit Jain,律师,BYPL
a) 尊敬的委员会可能允许根据 2014 年 CERC 关税条例第 31(6)(b) 条的规定,在 2018-19 财年收回 ₹8.19 千万卢比的能源费用,以弥补 2016-17 财年的 55.84 MU 发电量的缺口,如第 IX 和 X 段所述。 b) 要求尊敬的委员会允许修改 2018-19 财年的设计能源,以便确保收回允许的能源费用,如第 X 段所述。 c) 允许修改 2018-19 财年的能源账单,以收回能源费用。 d) 允许在调整第 X 段所述的关税后,直接向受益人开具补充能源费用差额的账单。 e) 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情况,通过其他和进一步的命令。” 背景
(i)就请愿书所示的各种供应安排而言,很明显,P2项目是为多个州提供权力的供应,并且该委员会是该法案第79(1)(b)条的适当委员会,因此,根据Hon'ble Esureme Elece of Energe case in the Cone of Cone of Cone of Cone corect and vers of cocc and vers cons and version the Attenting the Entertagtion the Entertagtion contercition。[(2017)14 SCC 80]。在任何情况下,第79(1)条中使用的术语是一家违反发电站的生成公司,并且该委员会已经认为,它将对涉及P1项目的纠纷具有管辖权。由于P1项目和P2项目均在同一发电公司之下,因此该委员会将在本案中具有管辖权。
i. 在负荷中心推广小型分散式并网太阳能发电项目。 ii. 通过净计量和总计量机制或根据《2003年电力法》和 RERC/CERC 发布的有关法规/命令的其他方式推广屋顶太阳能项目。 iii. 推广离网太阳能应用,如太阳能水泵、家庭照明系统、热水器等。 iv. 推广可再生能源项目,向配电公司出售电力并在州内外供自用/第三方销售。 v. 推广带有储能系统、水电项目、抽水蓄能电站和电池储能系统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vi. 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电动汽车(EV)充电站。 vii. 开发可再生能源园区/UMREPP。
“(a)指示受访者遵守日期为2017年12月19日和14.03.2018的订单。101/MP/2017和13/SM/2017分别针对2019年CERC关税条例的道路运输和辅助消费的服务税/GST的要求rs数量。7,62,33,386/ - ,在第20、30和31段中规定,以及载有成本/利息; (b)发布适当的指示,以执行日期为2017年12月19日和2018年1月14日的订单。101/MP/2017和13/SM/2017分别是针对通过道路运输煤炭和辅助消费参数支付服务税/GST的; (c)根据2003年《电力法》第142条和/或2003年《电力法》第142条对受访者提起适当的行动101/MP/2017和13/SM/2017;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