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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a) 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CERC”或“委员会”)根据《2003 年电力法》(以下简称“该法案”或“2003 年电力法”)赋予的权力,启动了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期间通知可再生能源电价确定条款和条件的程序。根据该法案第 61 条,委员会必须指定确定电价的条款和条件。此外,根据该法案第 178(2)(s) 条,委员会有权确定确定可再生能源电价的条款和条件。因此,委员会在确定电价时,会考虑维护消费者利益以及确保以合理方式收回电力成本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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